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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卦·师
师是出兵打仗:地中有水,众人聚于一将之下。这一卦讲的是怎么用人、怎么授权、怎么收场,里面的管理智慧放到今天的团队作战里照样锋利。
卦辞:师贞,丈人吉,无咎。
孔颖达疏解释:师是众,贞是正。为师之正,只有让严庄尊重的丈人监临统领,才得吉而无咎。若不是丈人统领,众人不知畏惧,无法整齐队伍,必有咎害。兴师动众而无功,就是罪。
王弼注说:丈人是严庄之称。为师之正,丈人乃吉;兴役动众而无功,便成罪过,所以必须吉,才谈得上无咎。
《周易集解》引崔憬说:子夏传作"大人",都是指王者之师。李鼎祚按语更直接:彖辞明说"能以众正,可以王矣",王者必是大人,岂有以"丈人"而为王的道理?认为王弼把大人曲解成丈人是臆断。
程颐《伊川易传》:师以贞为本,兴师动众不以正,民众不会真心服从,只是被强驱而已。而所谓丈人,不必素居高位,只要才谋德业为众人所畏服就是——司马穰苴从微贱中被提拔,立威之后众人畏服,就是丈人。
来知德《周易集注》:用师之道在两件事——出师得正,择将得人。不得其正则师出无名,不择其将则将不知兵。
卦辞这里藏着全书少见的公开打架:王弼解"丈人"为年高严庄之人,《集解》按语引子夏传坚持是"大人",直接说王弼错了;程颐和来知德则各打五十大板——重点不在年长,在威望。我觉得李鼎祚的反驳有道理,但程颐的落点更实用:谁能让众人畏服,谁就是丈人,年龄和头衔都不是充分条件。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小象》说:「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王弼注说:为师之始是整队的人,齐众以律,失律则散。律不可失——失了律,就算有功又和失败有什么区别?军法不赦有功的违令者,所以师出不以律,无论成败皆凶。
孔颖达疏解释:否是破败,臧是有功。本意要强调的是"虽臧亦凶"——有功也是凶,但因"臧"字单说不成文,才配上"否"字对举。至于"将军临事制宜、不必皆依君命",那是指随时进退的权变;若徇私情故意违犯法令,则事不可赦。
《周易集解》引九家易说:坎为法律,正是取象于此。
程颐《伊川易传》:行师以号令节制为本。不以律,虽侥幸获胜也是凶道。制师无法、幸而不败且胜的,偶尔有之,圣人正是要戒这个。
苏轼《东坡易传》:以律是正胜,不以律是奇胜。奇胜虽然可算"臧",但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小、其丧大。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小象》说:「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王弼注说:以刚居中而应于上,是在师而得中。承上之宠而为师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则凶,所以吉了才谈得上无咎。
孔颖达疏:因其有功,君王三次加锡命令;按《礼记》,一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车马,三赐三命而尊之。
《周易集解》引九家易说:二虽当为王,尚在师中,为天所宠,事克功成。这说的是武王受命而尚未即位,靠的是定天下的军队。
程颐《伊川易传》:人臣之道,于事无所敢专,唯有军队在外可以专制——自古命将,阖外之事都得专断。但恃专则失为下之道,不专则无成功之理,所以得中为吉。他还顺带驳了一种俗论:周公用天子的礼乐,是居其位则尽其职,并非僭越。
来知德《周易集注》:为将之道,不刚则怯,过刚则猛,唯有刚中才吉而无咎。锡命是宠任其将,不是褒奖成功——六五信任之专,由此可见。
六三:师或舆尸,凶。
《小象》说:「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王弼注说: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进无应援,退无所守,用这样的人领兵,该得运尸而还的凶。
孔颖达疏:用师而车载尸体回来,是大无功。
《周易集解》引虞翻说:失位乘刚、又无应,尸体在车上,所以凶。引卢氏说:以此帅师必大败,功业大丧。
程颐《伊川易传》:军旅之事,任贵专一。九二既有刚中之才为上所信任,专其事才有成功;若再让众人共同做主,是凶之道。倚付二三,安能成功?
来知德《周易集注》:舆尸在这里是"众人主之"——大将在上,却由一群人替他拿主意,这是才柔志刚者最容易犯的病。
六三这爻对现代管理最扎心:把一个没打过仗、不能服众的人推上位置,然后一群人围着出主意,出事了责任还说不清。"倚付二三,安能成功"——两个领导指挥一个员工,几乎注定出不了活。
六四:师左次,无咎。
《小象》说:「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王弼注说:得位而无应,无应不可以进军,得位则可以驻守,所以退左次而驻扎,无咎。行师的法度是要右背高地,所以向左退驻。
孔颖达疏:虽未有战功,但不失其常道。
《周易集解》引崔憬说:偏将军居左,左次是常备之师;师道顺用柔,无应则进取不可,退舍驻扎,无咎。
程颐《伊川易传》: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是师之常理。只论退得宜不宜,不论才之能不能——料定不能进而能全军而退,比覆败强太多了。可进而退才是咎。《易》在这里特意发此义,用意深厚。
来知德《周易集注》:知难而退是兵家常法。圣人怕人把退当怯懦,特意说"未失常"——该退而退,也是师之常。
六四是整卦里最反直觉的一爻:打了退仗,居然无咎。程颐那句话值得记下来——料定不能进而全军以退,远胜于覆败。现代职场里沉没成本困住了太多人:项目明显做不下去了,还要硬撑着追加投入,因为"撤退显得无能"。师卦早把账算清了:全军而回不是失败,覆灭才是。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小象》说:「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王弼注说:处师之时,柔得尊位,阴不先唱,被犯而后应,往必有理。如同田中有禽来犯田苗,去猎取它就无咎。但柔非军帅、阴非刚武,必授权于人:授给长子帅师可以,用弟子则军败舆尸,是其应得。
孔颖达疏引庄氏说:长子指九二,德长于人;弟子指六三,德劣于物。用人不当,虽正也凶。
《周易集解》引宋衷说:六三失位乘阳,众人不听从,或败绩死亡、舆尸而还,这是使不当其职。
程颐《伊川易传》:师之兴必因敌为害、不可怀柔,才奉辞讨伐,像禽兽入田侵害庄稼,于义宜猎取。若轻动以毒天下,其咎大矣。秦皇汉武穷索山林禽兽,就不是"田有禽"。自古任将不专而致覆败的例子很多。
苏轼《东坡易传》:以阴柔为主帅,不怕他好胜轻敌,怕的是他弱而多疑——既使长子帅师,又使弟子参与众主之,正是多疑之故。臣子待命而行可谓正了,但将在军中君命有所不受,所以虽贞也凶。
来知德《周易集注》:六五柔顺得中,不是挑起战端的人,敌加于己才不得已应战,所以利执言无咎。但若让新进小人参与其间,牵制长子使其不得自主,虽是应敌之兵、其事固正,所任不得其人,虽贞也凶。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小象》说:「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王弼注说:处师之极是师之终,大君之命不失其功。功大的开国封诸侯,功小的承家立大夫,以此安宁邦国;小人勿用,因为非其道也。
孔颖达疏解释:天子爵命上六,功大使他开国为诸侯,功小使他承家为卿大夫;开国承家须用君子,用小人必乱邦国。
《周易集解》引干宝说:这是汤武之事。武王克商,把开国受命的文辞正于宗庙之爻,明示自己的受命来自文王之德。
程颐《伊川易传》:师旅成功的人不必都是君子,所以特别警告:小人可以赏金帛禄位,但不可让他有国家而执政。小人平时就容易骄盈,何况挟功自傲?汉之英布、彭越就是这样亡的。
苏轼《东坡易传》:师出则严其律,师休则正其功,小人就没有钻空子的地方。小人之所由入,常从不以律开始——只有不以律才能侥幸取胜,而能奇胜的人,岂可与他共处安平?若录其一时之功封为诸侯大夫,乱就从此开始了。
来知德《周易集注》:论功行赏只计功劳大小,不问往日为人邪正,这是王者封建的公心;但封建之后的政事用人则惟贤是举——功臣里的小人只享爵土,不得干预政事。
上六这条"小人勿用"的逻辑链很精彩:能在乱世里靠不守规矩立奇功的人,和平年代恰恰是最危险的人。来知德拿光武帝的云台诸将举例,能参与议政的只有邓禹、贾复等寥寥数人,其余功臣只给富贵不给权力——这不是刻薄,是制度设计。放到今天就是:创业期冲锋陷阵的野路子干将,到了治理期要不要给他治理权,得看他守不守得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