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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维权: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婚内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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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讲两种"还没离婚,但必须先保护自己"的情形。

  • 第一种: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现实危险。
  • 第二种:对方在偷偷转移财产,或者你需要钱治病但对方不给。

这两种情况下,"等离婚再说"往往来不及。法律给了两条不需要离婚就能走的路。

一、什么算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这个定义比很多人想的宽。不只是打人。

202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又做了扩展,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还包括: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

所以下面这些,都可能构成家暴:

  • 殴打、推搡、扇耳光、掐脖子;
  • 用工具伤害、烫伤、捆绑;
  • 限制人身自由(锁门、没收手机、不让出门);
  • 经常性辱骂、贬低、威胁"你敢走我就杀了你全家";
  • 长期不给饭吃、不给钱看病(冻饿);
  • 反复跟踪、骚扰、到单位闹;
  • 性胁迫。

一个关键的补充: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情侣、离婚后仍共同居住的前配偶,也可以适用反家暴法。

二、遭遇家暴,先做这五件事

顺序很重要,因为证据有时效。

第一件:保证安全,立刻报警(110)

报警不只是为了"出警制止",更重要的是留下出警记录。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报警时要说清楚三件事:我是谁、谁在打我、现在什么状况。要求警方做笔录,并索取接报回执(有些地方叫"接报案回执"或"受案回执")。这份回执是后续所有程序的起点。

第二件:验伤、留证据

  • 24 小时内去医院,挂急诊或外科,要求医生在病历上写明受伤原因("被丈夫殴打致伤"),不要只说"摔伤"。
  • 拍照:伤口特写 + 全身照,照片要有时间信息(手机拍照默认带 EXIF,或者对着当天的报纸/手机时间拍)。
  • 保留衣物、破损物品。
  • 伤情较重(骨折、耳膜穿孔、明显疤痕)的,申请伤情鉴定。轻伤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三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是本章的重点,下面单独讲。

第四件:寻求外部支持

  • 妇联(12338 热线):可以协助调解、提供法律援助转介。
  • 居委会/村委会:有义务受理、制止、协助。
  • 临时庇护所: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设立,为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八条)。
  • 法律援助:反家暴法第十九条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应当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

第五件:固定"经常性"的证据

单次轻微冲突很难被认定为家暴,"经常性"是关键。所以要保留:

  • 多次报警的记录(哪怕每次都没立案);
  • 微信聊天里的威胁、辱骂记录(截图要包含头像、昵称、时间);
  • 录音(自己参与的对话可以录音,不侵犯隐私);
  • 邻居、亲友、同事的证人证言;
  • 妇联、居委会的调解记录;
  • 医院的多次就诊记录。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有什么用

申请条件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两个关键词:"遭受"或者"面临现实危险"。不需要已经打过,只要有现实危险就可以申请。

怎么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去哪: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条)。
  • 要什么材料:申请书(写明被申请人、具体请求、家暴事实)、身份证明、证据(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病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
  • 要钱吗:不用交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收取申请费。
  • 要不要先起诉离婚:不需要。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申请。

多久出结果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72 小时,紧急情况 24 小时。 这个速度在民事诉讼里是非常罕见的,立法意图很明确:先保命,再讲理。

保护令能做什么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项是最有用的——可以把他赶出去。很多人不知道保护令有这个效力,以为只能"禁止打人"。

有效期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六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快到期时记得提前申请延长,别等到过期。

违反了怎么办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一条是有牙齿的。实践中,违反保护令被拘留的案例不少。

不服怎么办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注意:"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方申请复议,保护令照样有效。

保护令的证明标准很低

这是它最实用的地方。申请人不需要证明"家暴确实发生过",只需要证明"存在遭受家暴或者面临现实危险的情形"。

法院可以依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不需要"铁证"。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也明确: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实务建议:哪怕证据不完整,也先去申请。 被驳回的代价很小(可以复议、可以补充证据再申请),不申请的代价可能很大。

四、婚内财产分割:不离婚也能分财产

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不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有两条例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情形一:对方在糟蹋共同财产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五种行为,加一个"伪造共同债务"。

实践中常见的:

  • 把存款转到父母、朋友账户;
  • 把房子低价卖给亲戚(或假买卖);
  • 把车过户给别人;
  • 大额取现、频繁转账;
  • 赌博、打赏主播、包养他人(挥霍);
  • 伪造借条,制造虚假债务。

证明难度不小。 你需要提供初步证据:银行流水异常、房产过户记录、大额消费记录。有了初步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情形二:需要钱治病,对方不给

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这里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2. 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注意:不是"自己生病对方不给钱",而是"自己负有扶养义务的人"生病。当然,配偶本人也在"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范围内(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实操: 准备诊断证明、治疗方案、费用预估、对方拒绝支付的证据(聊天记录、录音),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五、还有两条路

路一:婚内主张抚养费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没离婚也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原告是子女(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主张),不是配偶一方。

路二:撤销监护人资格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资格的加害人,仍应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六、一份家暴证据清单

打印出来,按项打勾。这份清单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离婚、主张损害赔偿时都用得上。

第一类:官方记录

  • 110 报警记录、接报回执
  •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
  • 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有)
  • 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类:医疗证据

  • 门诊/急诊病历(写明受伤原因)
  • 诊断证明、住院记录
  • 伤情鉴定意见书
  • 医疗费票据

第三类:视听资料

  • 伤情照片(带时间)
  • 现场照片(被打翻的物品、血迹)
  • 录音(威胁、辱骂、承认打人)
  • 监控录像(小区、电梯、家门口)

第四类:文字记录

  • 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含威胁、辱骂、道歉、承认)
  • 邮件
  • 保证书、悔过书(让对方手写并签字,这是极有力的证据)

第五类:第三方证明

  • 邻居、亲友、同事的证人证言
  • 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的调解记录
  • 社工机构、庇护所的记录
  • 单位工会的记录

第六类:其他

  • 施暴工具
  • 被损坏的衣物、物品
  • 对方赌博、吸毒的记录

记住这一条

家暴不只是打人,冻饿、威胁、跟踪、骚扰都算。先报警留记录,24 小时内验伤,然后去基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72 小时内出结果,不用交费,不用先离婚,可以把他赶出家门。

本文为《婚姻家庭法律手册》原创章节,作者 张欢。版权归作者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摘编、镜像或用于商业用途;引用观点请注明出处并链接回本页。 需要授权请在留言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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